太令我失望了。
随便一说,这厮倒下去的地方,沉沦魔的鲜血都快积成水潭了,想想沉沦魔平时经常吃的腐肉和喝的臭汤,就可以想象出它们的血液有多恶臭了,嗯,等会绝对不会让他靠近自己十米之内。
不过,其他人也好不了多少就是了,拿自己来说,熊毛上沾满了一滩滩血迹,这些粘稠的血迹在凝固之后,将自己一身柔顺的毛发都弄成一撮一撮,宛如尖毛熊一般了。
没关系,这种时候,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变回来就没问题了。
得意的看着了血迹斑斑,全身散发出沉沦魔的恶臭气息的众人一眼,我立刻取消了变身,只觉得那让自己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沾稠紧绷的感觉,立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全身的舒爽,就好像浑身沾满了被晒干后的黄泥水的人,脱下衣服洗了一个热乎乎的澡般。
“哈哈哈——哇靠!!”
我正想用金馆长的独特声线,好好嘲讽一下这些玩了一身烂泥的愚蠢人类,冷不防被汉斯从后面拍了一下。
金馆长的声线可不是那么好模仿的,还得捎带上独特的表情和动作,没有集中百分之百的精神,根本模仿不了其精髓,因此,作为一位敬业的德鲁伊宅,在全神贯注之下,我竟然被这该死的汉堡巫师一掌之下,拍了个饿狗扑食。
“啪”一声,血花飞溅。
在里肯仰躺着的血潭另外一边,我屁股朝天呈大字型趴着,脸正面埋没在血液里面,咕噜噜的冒着气泡,和里肯一个正面仰头看星星,一个反面潜水瞎摸鱼,形成了极具喜感的一幕。
“你这混蛋,想死上一万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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