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养伤期间,工厂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同时因伤无法工作的,照常发放工资,若是受伤严重无法继续工作的,可由其指定顶岗人员,此外工厂按照国家要求,每月发放一定额度的抚慰金。
若是能够修养好继续工作的,工厂予以一定程度的补偿金,具体视伤情而定。
最后是对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员的处理。
作为十车间的主任,郭胜军未经同意,审核,擅自批准制造不合格产品,对轧钢厂造成严重损失。
经轧钢厂领导层一致决定,撤消郭胜军车间主任职务,具体工作安排视情况而定。
因其负主要责任,故而轧钢厂只负责郭胜军治疗住院产生费用,无其他待遇。
易中海,此次事件最直接责任人,擅自更改图纸,制造不合格产品,造成轧钢厂严重人员伤亡。
经轧钢厂领导层一致决定,将奏报上级,召来工人会议,开除轧钢厂。
考虑对方当下于轧钢厂进行劳改,故而对其劳动改造任务另有安排。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轧钢厂只负责易中海住院产生费用,无其他待遇。
秦淮茹,擅自主动操作不合格产品,造成他人伤亡,自身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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