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一直以来都是典型的英式军队,军队之中实行贵族式精英制度,罗斯就是其中的典型,他的家族原本就是军人世家,他老丈人更是五星上将,典型的贵族式精英。
而史崔克却不一样,他是平民出身。
这还不是关键,毕竟军队的情形一直都这样。真正让史崔克不爽的是,他比罗斯能力强多了,他付出那么多努力,出生入死,这么多年才只是一个上校,可罗斯呢?
他有什么功绩?
屁都没有,就算上战场,也是镀金。压根没经历过生死。可偏偏就‘立功’无数,升官如尿崩。
罗斯搞砸了多少事?
每次都有人帮忙擦屁股,屁事没有。
而他史崔克,哪怕只要失败一次,就非常可能完蛋。
这种反差之下,史崔克会喜欢罗斯?
做梦。
“工作啊。一天天都在忙,哪像你,哪怕什么都不做,就能升官。真好啊。知道我有多羡慕吗?”史崔克虽然和罗斯长相不一样,个子矮一点,但两者的气质非常像,都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住,关键两个都是激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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