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警官,我保留追究你对我当事人姓名的歧视的权力。而且,那是我当事人的真名,美国宪法规定每一个美国人都是自由的,只要他愿意,他甚至可以叫耶稣。”
一个身穿高档职业套装的女人,非常严肃的对凯说道。
这个女人叫夏洛特·理查德,洛城有名的律师,出了名的认钱不认人,她是洛城第三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检方最讨厌的律师,她一无情和不折手段著名。
面对这个出了名的律师的质问,凯非常明智的选择了闭嘴。说真的,两辈子以来,凯对律师都没什么好感。倒不是说他真的对律师这个行当真的有偏见,事实上凯一直觉得,律师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但每次看到那些律师站在犯罪分子的角度和公检法斗法的时候,凯依然还是恨的牙直痒痒。
在国内还好,毕竟强烈功德心,会让这种专门为犯罪分子打官司的律师压力很大,轻易不敢过分。但国外……那就真的一言难尽了。夏洛特·理查德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当年辛普森杀妻案,那么铁的铁案,愣是被一帮流氓律师给翻了过来,其中就有一个办案警察胡言乱语的功劳在里面。
凯可不想啥也不知道就惹的一身骚。
所以只能认怂。
另外两个女人,一个年轻一点叫哈利·奎恩,是一家精神病院的治疗医师,另外一个年级大一点的是她的同行,是已经心理治疗症所的心理医生。名字叫做琳达·马丁。
根据她们的描述,哈利·奎恩是对路西法表现出来的妄想症状很感兴趣,甚至她将路西法看作是自己接下来研究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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