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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二百七十九章 (2 / 5)

作者:拉姆雷克撒 最后更新:2025/7/22 11:31:22
        “单方被动的失去”、“不平等的付出-收获”、“对方允许关系中存在爱慕自己的第三者”等等。

        我们在爱中完全敞开了自己,给予了对方能够伤害自己的可能性。这样的敞开基于一种信任——相信对方不会滥用这份权力。但在不尊重、不平等的关系中,一方往往就是抓住了对方的这一点,从而实施故意的利用、操纵、欺骗和剥削。

        展开脆弱性却被他人滥用”,带来的不单单只有痛苦,还有对自己的羞耻感。比如对于自己“轻信”的自责,或者感到自己很愚蠢。在被伤害后,一方可能会对一开始敞开脆弱性的行为和决定感到羞耻。而心理学家们认为,羞耻感,本身就是指向毁灭的、是一切暴力最本质的起因。

        什么情况下,才会因爱生恨呢?

        第一种情况:伤害对方的一方,没有做好“自我坚定”。自我坚定,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不含敌意的坚决。没有做好自我坚定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不够坚定,比如给出一些若即若离、前后矛盾的态度,时常给予对方虚假的希望。另一种是误解了坚定的含义,直接消失、不给解释——其实这反而会造成对方更难释怀,因为ta会反复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很想继续寻找答案。自我坚定,需要我们直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和真实需要,但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感受和需求。也就是说,在我们表达自己“不”的意愿的时候,也需要让他人有机会了解这些决定背后的原因。通过开放的沟通,我们尊重了他人知情的需求。

        第二种情况。

        一段毫不“互惠”的关系。

        有些人觉得,别人对我好,是ta的自由选择,与我无关。这是一种对于现实的过度简化。因为只要在互动中——哪怕只是接受,就都会给对方传递信号,是一种关系的开展。一段健康的亲密关系(不局限于爱情)的基石,就包括了“双方是互惠的”这个基本条件。不互惠的关系,维系的同时就是一种伤害。这种关系被认为很容易使处于弱势的一方最终产生“恨”的动机。

        如果接受付出的一方,单单享受他人的付出,却从来不置可否。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只是在利用暧昧来获得他人的付出。这可能是一种不公平的、掠夺的关系。

        第三种情况。被伤害的一方:错误认知造成的“遗弃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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