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是悍匪来着,不要命的那种。可再不要命也是有极限的,至少他就不敢拿着火箭弹在大街上轰。因为真这么干了,他就不是悍匪,直接成为恐怖分子了。
911之后,美国国内对涉恐案件就放开了。
一般案件,舆论和政府都会监督执法部门,让他们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可911之后,这一切就对涉恐案件无效,执法部门在事实上可以利用任何手段对付涉恐分子。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非法监听,非法审讯,非法闯入等等以前绝对不允许使用的办法。
当然,在明面上大家都不会这么说。只是选择性的忽略某些执法部门的操作。
一般来说,匪徒比警察更豁的出去,毕竟警察一个月才多少钱,拼什么命啊!
所以你常常可以看到,匪徒用的自动、半自动武器,而警察则只能拿着手枪对拼。
因为附带伤害带来的效果完全不同。
匪徒打伤了路人,最多就是刑期加重而已,毕竟他们已经拿着枪和警察交火了,甭管在美国哪都是重罪,刑期很重。基本都是一辈子都不要想出来的那种,所以哪怕打死路人,也没什么。一个无期徒刑和两个无期徒刑,有区别么?
但警察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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