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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九十二章:邪教(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 (2 / 8)

作者:拉姆雷克撒 最后更新:2025/7/22 11:31:22
        从实际效果看,政府和民间的打击似乎不起什么作用。美国邪教的数量似乎并没有变少,而且,旧的灭了,新的或者旧邪教的变种不久又冒出来。以笔者所掌握的资料看,其剿而不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邪教门槛低。在美国,任何层次、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以创立新的教派,只要你有足够的影响力能忽悠到教众,不需要申请,不用去登记。

        琼斯在创立「琼斯教」(后改名为「人民圣殿」)时只有22岁。这个教派以1978年900多名信徒集体自杀而闻名于世。

        67岁的科罗拉多州科男子詹姆斯?沃克在自创「上帝第五福音改革教派」时,是一名普通的前汽车厂工人。沃克只招女信徒,宣称只有和他发生性关系,将来才能上天堂。

        被捕时,沃克已至少和1千名女信徒发生过性关系。其被捕原因,据说是因为拒绝了一名女信徒的求爱,该女子由爱生恨而报警。

        二是社会阻力大。美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美国历史文化传统尤其重视对个人信仰及其相应权利的保护,所以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的反邪教行为,都面临着很大的阻力。

        1993年围剿「大卫教」一战中,幸存的「大卫教」教徒及死者家属事后认为,美国政府应对袭击所造成的大量人员死亡负责,并提起诉讼,要求巨额赔偿。尽管最终判决认定,政府方面不对此负责,但诉讼过程消耗了政府大量的精力财力。

        对民间反邪教组织来说,他们的处境更加困难。比如,他们对邪教成员实施的包括强制性拘留和或滞留,运用各种心理干预等手段,受到各方反对,美国教会领袖在国家宗教理事会专门通过一项决议,反对这些措施。

        原先支持反邪教的一些学者也改变风向,认为邪教成员被教主蒙蔽是真实的,但他们有自己下决心、做判断的权利。雪上加霜的是,一些已经「醒悟」的前邪教成员经常「反水」,哭诉自己在反邪教组织中的「惨状」,有的甚至以「诱骗罪」将自己的亲属告上法庭。在法律诉讼上,民间反邪教组织也得不到支持。不管是主动起诉还是被动应对邪教组织的控诉,反邪教运动在法庭诉讼中很少成功。

        法院关于邪教问题诉讼的一些判决,大多有利于邪教组织,如强制关闭一些反邪教机构和设施;驱散从事转化教育的个体工作者等。久而久之,反邪教的声音反而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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