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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四十九章:邪教(求月票!!!求订阅!!!求推荐!!!) (6 / 7)

作者:拉姆雷克撒 最后更新:2025/8/6 5:49:09
        外面的支援到了。

        一群特部的警员全副武装的冲了进来。

        带队的正是萨吉!

        一群人咋咋呼呼的喊着‘举起手来,放下武器’,然后对着凯他们举枪,准备随时射击。

        要不是带队的人眼睛尖看清楚了,那里有自己的顶头上司,信不信现在这些人都得趴着?

        不然这群货色真的会开枪。

        不是警察大惊小怪。

        而是这就是这个规矩。

        美国警察他们是生命第一,职责第二。在行动之前要先保护好自己,没有能力救好别人就请不要做白白无辜的牺牲。美国警察的执法理念,其与中国完全不同,更加关注警察自身的安全。在中国受儒家传统思想影响警察多倾向于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但在美国警方要求警察把保护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国警察在执法时一旦感觉自己面临危险就可以先发制人采取自卫措施,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为什么美国警察执法时相当冷酷无情动不动就搜身上手铐甚至开枪的根本原因所在。不仅是法律,在实际行动中美国警方也往往强调先发制人的原则。根据美国警察枪支使用规范,警察要么选择不开枪,要么必须向对方要害部位射击,造成一枪毙命。有媒体就曾评论道,美国警察有可能打不准,但开枪时却必须以直接击毙为目标,因为美国警察的逻辑就是:鸣枪示警或者击伤对方,都可能造成对方反过来袭击警察或民众,带来更大的伤亡。在这一规则作用下,开枪击毙疑犯也就显得合情合理。

        事实上,在美国被执法者必须无条件配合警察,这也已经成为一种社会习惯。如果遇到警察盘查,“最好是什么都不动,警察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就以连开61枪打死持气枪青年案件为例,6名警员到场后要求该青年放下枪,“但加尔扎一言不发,甚至将气枪指向警员”,这就已经给警察造成了一定的假象,进而必然会诱使警察产生罪犯要袭警的本能反应,从而开枪将其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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