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因为托尼·斯塔克正是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大公司的股东之一啊!
如果把美国看作成一家上市公司,那么美利坚总统,就是公司的CEO。看着风光,可实际上CEO的任命是经过董事会的!
而国会就是董事会!
里面坐着的人当然不是股东,有几个股东会天天呆在公司开会的?坐在里面的人都是股东代表,或者说是职业经理人。他们会根据股东的意愿,来规划公司的政策。
而众议院就是检查会,专门监管董事会的政策实施。
而真正持有股份的股东是谁?
在美国建立初期,股东其实是各州,美国是个联邦国家,什么是联邦?就是一个个邦联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国家。也就是说,美国这个公司初期其实是一个个小公司联合创办的,他们拥有股份。(所以当年南北战争,其实是北方违宪,毕竟当初加入的时候,大家说的好好的,呆的不爽了,可以退股来着,结果林肯反悔了。这也是为什么到现在南方州依然不爽南北战争的原因,妮玛老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凭啥不让?)
到了近现代,资本开始入侵美国的方方面面,股东自然就变成了资本。
托尼·斯塔克就是其中一个稍大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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