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人:“是。根据我们的情报,他活的很好,而且……似乎正在无时无刻的想要重回纽约。”
中年人听了之后,愣了片刻。然后满是疑问的看向仆人。
如果是以前,中年人作为古血氏族的长老,区区一个人类,根本不可能让他记住。他的寿命太长,以至于看到过太多惊艳绝伦的天才了,到了后面就麻木了。毕竟人类的一生实在太短暂了,正是由于短暂的生命,更新换代的快,所以总是不缺那些天才,久而久之,他也就看多了。
金并……嗯,是个人才,但也就那样了。说到底只是个混混,再厉害又能怎么样?
不可能改变世界的格局。
至少中年人以前是这么觉得的。
直到金并和高台桌的争端开启之后,中年人才记住他。
毕竟以一介凡人之身硬是压制住了高台桌,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高台桌比金并有底蕴,他们在纽约经营了上百年。高台桌比金并有人脉,高台桌可是做高端生意的,而金并呢?从街头走出来的黑帮混混而已。比武力,高台桌有着成千上万的精锐杀手。
差距可以说已经非常非常大了,妥妥的被碾压的局势。
但金并却愣是成为了纽约之王,高台桌反而没什么办法。
虽然他们古血氏族不会为了这种事而出手,但这也非常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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