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提供的东西就这么多了。
凯气的差点要把自己手中录音器丢出去,法克,也就是说这点东西,这家伙忽悠了自己近一个小时?
也许凯真该起诉他。
法律可没说受害者就可以胡说八道。作伪证,一样会被起诉!
“好吧……”凯收起录音笔,直接站起身来走人。
他带录音笔纯粹是上辈子的习惯,因为他字写的丑,而且随着电脑办公普及,你让他动笔,他都忘记怎么写……所以他办案一直都是用录音笔,然后让局里的文职小妹编写成纸质文件或者电脑文件。
“那个……”
汤普森鼓起勇气叫住了凯。
“怎么?有新线索?”
“不不不不……我能和你合影么?”好回去装逼,反正谁也不知道凯和他说了什么,到时候还不是他说什么是什么,他都已经想好了,他就说凯称赞他勇敢,是个好男人,未来前途一定不可限量,到时候读大学甚至可以把这个加进自己的简历当中。
破菲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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