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老大,亚伯兰自然比小弟见识广一点。他很清楚,警察之所以敢这么干,那就说明,这次袭击警局,已经让纽约警察彻底怒了。他们要报仇!
至于规矩?
呵呵,还真以为美利坚是法治社会?想什么呢?
在这种情况下,规矩顶个屁用!整个纽约司法系统,都不会在这种时候站出来给他们这些黑帮发声,那些司法机关又不傻,在这种时候站出来为他们这些黑帮和警方作对,那不是把全纽约警察的仇恨值往自己身上拉吗?
要真有这种舍己为人的傻瓜,亚伯兰真不介意给对方送锦旗。
亚伯兰张张嘴,打算让所有人拿起家伙抵抗。可话到了嘴边,怎么都说不出来。妈的,警察这会儿不讲规矩,直接杀进来,那绝对是做好了万全准备的,这会儿叫人出来和警察火并……除了把罪名抗的更瓷实之外,好像没有任何好处,甚至可能让警察痛下杀手,把他们给直接击毙了。
所以犹豫再三,亚伯兰决定投降……
不过,他貌似说晚了一点。
就在亚伯兰带着亚历克斯和几个小弟举着双手走出办公室的时候,他在外面的小弟已经死了一片……
他们刚刚走出办公室,就被一群全副武装,打扮的像特种部队的警察给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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