啷!
回响清脆悠长,鉴定为好头。
秦威无语地搓了搓脑门,这种神经质的家伙要么就是个厉害角色,要么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结合男人的表现来看,结果或许更倾向于后者。
“如果你眼睛里不能发射什么红色镭射光,那我建议你还是摘了眼镜吧。”
“这是个好建议,但……最好还是不要了。”
趁着男人揉了揉脑门上红肿的大包,秦威瞟了一眼对方的手。
食指第一指节内侧、虎口与整片手掌都覆盖着一层厚腊般发黄的老茧,对方似乎是个用枪老手。
差一个俯瞰点位,如果是用枪高手就再适合不过了。
“你是用枪的吧,射的准吗?”秦威问。
“射的准?不不不不,准确度多加练习总能提高,但又快又准的只有我一个。我敢打包票,奈何岛……不!整个哥谭没人的枪法比我更好!”
哥谭的用枪高手?秦威迟疑片刻后挑了一下眉头,他想到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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