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更换港岛区总署署长,把那个司徒杰,换上我们的人!重新将港岛区的警队抓在我们手里。”
“支持!”*N
副处长莱恩:“不过有一个问题,司徒杰现在是警务处助理处长,我们需要在座的各位,选一个进行平调。如果找我们的人(鬼佬)升职的话,按照那个《方洁霞新条例》,恐怕会被那个关祖以立法议员的身份弹劾,万一他跑到电视台采访弹劾,我们会很被动。”
戴维斯、众人:“………………”
方洁霞,蠢货!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至于废除《方洁霞新条例》?
谁提?
谁敢提?
这可是在全港市民瞩目中诞生的。
戴维斯:“找一条狗也可以……总警司级别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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