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
约翰揉着眉心:“投票吧!”
其实他可以搞无记名投票,但是如果真的票数太低了,到时候全港市民就会骂立法局,骂他这个立法局席主。
我都没拿钱,凭什么挨骂!
很快,
所有议员开始投票。
最终,54个人,赞同39票,反对0票,弃权15票。
约翰:“好,既然投票结果大部分票数赞同关议员的提议,那就以立法局的名义向港铁、运输署、消费者委员会发通知……”
“那接下来,进行下一个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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