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义很佩服秦风,虽然秦风将来混到头,都可能还得比他低两级,但唐义觉得,秦风身上有一种极为干练的气息。
做事麻利,头脑灵活,一直没有升的原因,只是因为个人风评。
太坚持原则的人,就很难做事圆滑。而且有能力的人,往往会被当成佩剑用,而不是当成印章用。
唐义很清楚,秦风的实力。当然,他们真正成为莫逆之交的,还是因为一次案子结束后,三人在酒桌上喝大了,竟然都吐露了心声。
那一次,三人才发现,原来掌握了“超能力”的,不止自己一个。
这样的相聚,自然是极小概率的。这种极小概率的事情一旦发生,作为事件的亲历者,自然会感叹机缘和命运的神奇。
只是这一刻,唐义也在遭遇人生的至暗时刻。
他想起来,小时候他特别喜欢显摆自己的天赋。
小时候,他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他内心充满优越感,很多时候都看不起那些成绩比他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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