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个大富豪该有的手,叶凌风虽然外形帅气,但并无那种养尊处优下的气质。表演出来的傲气,有点用力过猛。
而且……那身西装廉价感很重。闻夕树并不拆穿,男人在外面,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叶凌风继续说道:
“我高二那年,就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靠着家里给的一百万功勋点,建立了我自己的商业帝国。如今我的人生,已经没有太多能够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想,是时候征服三塔了。”
闻夕树忍不住要鼓掌了。
有一说一,不管是刚才那个童脸狼,还是这个叶凌风,闻夕树都不讨厌。毕竟和这种人组队,挺欢乐的。
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也是一种幸福,或者说,也是一种苦中作乐的手段。
第六位队友是个盲人:
“我瞎了,不想活了。你们叫我瞎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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