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这种角度来看,王之财宝其实才是真正的资本家,它简直是趴在整个人类史上吸血,堪称无耻之极。
“所以你就打算收几千年的版权费?抱歉,乌鲁克都亡了,谁知道你是在哪注册的版权?不知道时效只有几十年吗?
你自己仍可以用王之财宝,没人管,那是你的自由。
但你不会以为凭你收取了那些技术雏形,就可以无视后人的灵感,心血、努力开拓和进一步的研发创造,把一切东西都视为自己的所有物吧?”
雷恩毫不留情地怼了回去,闪闪本人早挂了,就算王之财宝其实一直在工作,但世上哪个机构来承认其合法性?谁给他保留几千年的版权?
闪闪自己吗?
收版权费也不代表整个东西都是他的,其中一部分而已。
而且那些只是概念性的技术雏形而已。
“热胀冷缩,摩擦生热,杠杆原理……这些基本原理或技术雏形根本没有版权一说。
照你的逻辑,第一个运用摩擦生热原理去钻木取火的人,宣布后世人运用了这些技术和原理的东西都是他的。
你看有人会理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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