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玉惜背上了一个军绿色的斜挎包,走在了傅明彦的身侧。
她的皮肤涂了一层百雀羚,两人距离很近,可以让傅明彦闻到淡淡的馨香,嘴唇也用口红勾勒出完美的弧度。
正红色的口红颜色太过于侬丽,所以顾玉惜只用了薄薄的一层。
顾玉惜是一个有审美的人,并不会因为口红贵重,就厚重地涂着。
薄薄的一层口红,让她的皮肤更显得白皙,气血感很足。
“很好看。”傅明彦夸奖,“还有其他颜色吗?等到县里我去给你买。”
顾玉惜就是为了傅明彦打扮的,今天去县里不出意外还要拍摄结婚照片,她还在挎包里放了梳子和小镜子。
肯定是要把他们两人最美好的一面留下来的。
“这个就够了,我都结婚了,哪儿用涂这些。你先前还说呢,村子里的人看到不好。”顾玉惜笑着说道,一想到和傅明彦领证,心中欢喜满溢而出。
“以后到了首都给你买。你涂口红很好看,到了大学里,可以再打扮起来。”
首都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改革的春风最早就拂过首都,并且大学生这个群体,最是能接受新鲜事物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