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民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被撕开的躯体,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看到那传说中的“狼人”,此前那更像是某种都市传说。
毕竟他们平时所接触过的,流浪在各国的“混血狼族”们,也无非就是多了对耳朵,或是多了条尾巴,力气比普通人大一些,但绝达不到能无视枪械的地步。
作为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并不可怕,往往被视作流浪汉,小偷,职业乞丐,马戏团小丑,城市的寄生虫,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以外。
他们来往欧洲各地的方式,往往也是凭借超人一等的身体素质进行偷渡,在各国都是黑户。
有时甚至会被军警以影响市容为由,毫无理由地“清理掉”,他们没有财产权,任人欺凌,地位比上千年来饱受歧视的犹太人,吉普赛人还要更低微。
欧洲现在仍有许多流浪狼族,毕竟一张远渡重洋的船票价格太过高昂。
德克萨斯人虽也在欧洲设立了“狼族联合会”“流浪狼族互助会”等组织,用以招揽狼族移民,但规模很有限。
毕竟流浪狼族虽然哪里都有,但绝大多数其实也就在亚平宁周边地区,而且根本不成聚落,如果不是身体素质强悍,兼寿命悠长,可能早就已经绝种了。
但来到德克萨斯以后,他们才发现,那些往昔绵羊一般,根本配不上狼人之称的狼族,竟真拥有如此可怕的力量。
就当阿瑟以为下一个被杀死的就会是自己时。
一道高耸巍峨的身影,仿佛凭空出现一般,来到了自己的跟前,将一名扑来的狼人直接撞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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