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自西非尼日尔三角洲,是一个能在草原上追逐雄狮的狂野战士,远非路易斯安那那些绝大多数都是被驯化,繁育过的二代黑奴们所能相提并论的。
他于一次部落冲突中被俘,也是少有的具备“战争”经验的黑奴,在经过了早期黑人起义军几次受挫以后,迅速被推举为了“盟主”。
他显然是个相当有能力的家伙,要知道起义军本就是一盘散沙,能将他们粗略整合起来,一方面靠着英国佬大军压境的恐惧,另一方面全靠他个人能力。
不然大部分黑人起义军,宁肯流窜进荒野,被凶兽吃掉,或是被捕奴团给逮回来,也不敢拿起武器一路攻打英属殖民地的城镇。
随着时间推移,州民兵的防线逐渐被捅穿。
他们的武器装备,训练度并不比黑人起义军强多少,反倒是由于洛萨支援给了他们一批新锐枪械,跟那些黑人精锐相比还要差出不少。
英国人对殖民地武装的阉割,可见一斑。
被捅穿阵地的州民兵,士气逐渐崩溃,化作无数溃兵转身就跑。
一路上,黑人起义军追着溃兵的屁股,双方距离越缩越近。
许多溃兵都只能发出绝望的哀嚎,眼睁睁看着这些在月色下,黑漆漆一片的黑奴们,用刺刀捅穿他们的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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