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31章:合议 (5 / 10)

作者:鸽子与咸鱼 最后更新:2025/7/11 7:34:02
        一场典型的贫民窟家庭伦理剧,母亲因为受不了嗜酒成命、好赌成性的烂人父亲,所以选择了离开了他们,年幼的小科林自然就跟着自己的烂人父亲生活在一起了。之后的经历也非常的经典了,小科林长期处于烂人父亲的家暴之中,岁数稍长之后他就开始反抗父亲了,争吵对于他们来说是常有的事情,他的街坊们都说这对父子早晚会出事,而现在也不出他们的所料,老科林真的出事了。

        凭着这层经历以及早前的种种证词和证据,辩护方直接把科林的代理律师说得哑口无言。

        随着时间的推移,庭辩论程序也宣布结束了。

        庭辩论程序结束以后,审判长应当命令重罪法庭的书记官保管案卷,但是保留移送案件裁定书,以便进行合议。

        “接下来将进行休庭合议,“诸位,按照流程,所有陪审团成员需要同我起立并宣读训词。”审判长向着法庭上陪审团上的陪审员说道。

        等待许久的十二位陪审员自然跟着站立了起来,他们面色肃穆的同审判长一起进行训词宣读。

        “法律不过问法官形成自我确信的理由,法律也不为法官规定某种规则并让他们必须依赖这种规则去认定某项证据是否完备,是否充分。法律只要求他们心平气和、精神集中、凭自己的诚实和良心,依靠自己的理智,根据有罪证据和辩护理由,形成印象,作出判断。法律只向他们提出一个概括了法官全部职责的问题:你们是否形成内心确信?”

        第31章:合议

        陪审团制度本身体现了一部分程序正义:正当法律程序体现了正义的基本要求,而程序性正当程序更是体现了程序正义的基本观念。

        该制度的核心观点之一就是: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