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汤姆逊歪着脖子,一手掐着腰,另一手做出夸张的手势,用着节奏感十足的trap调调,居高临下地开口道。
“Yoyoyo,小子!你混哪条街的,huh?看着眼生得很啊,skr!刚来这地盘没几天吧,ah?连我们快枪队的事儿也敢管?Damn!你知不知道,下城区都是谁在罩的?”
只见莫真双手插兜,目空一切道。
“哦?谁啊,该不会是你罩的吧?哈哈哈哈哈,你看起来很弱诶!”
在这赤裸裸的挑衅下,没等汤姆逊红温,他的马仔已经先坐不住了。
“混账,竟敢挑衅汤姆逊大人,我看你是活腻了!”
汤姆逊?这玩意不是一种冲锋枪的名字吗……
汤姆逊冲锋枪,阿美莉卡荣耀之作,又名芝加哥打字机,禁酒令时期C位选手,黑手党的最爱。
对方唯一能和这玩意扯上关系的,大概就是那张rapper一样叭叭个不停的嘴了。
在莫真内心嘀咕时,那名马仔手下的驹刀小兵已化身马前卒,朝着莫真挥刀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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