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老板!好久不见!甚是想念!”乐乐直接落到了刘琦的肩膀上,略带清脆,而又糯糯的女人声传到了刘琦的耳中,
只是,这招呼声,在刘琦看来,怎么听怎么别扭。
“嘶!”只是,刘琦面对乐乐的改变,还没有回过味来时,那刺耳的嘶啦声将刘琦拉回了现实。
刘琦的黑色皮夹克在乐乐的锐利鹰爪下,变成了布条,直接露出了古铜色的肌rou。
“啊!又来!你们是不是故意的啊!乐乐......”刘琦歪头看向肩膀上的布条,欲哭无泪,锋利的利爪犹如利刃般,轻易的撕裂了刘琦的衣服,要不是因为自己的皮肤坚韧,刘琦甚至怀疑,三只猛禽的利爪会不会哪一天要了自己的命。
“啊!SORRY!没注意!我会向老板娘说的,让她给老板买新衣服穿!”乐乐见到自己不轻易间的作品,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非常大气的朝刘琦保证道,换新衣服!
“老板!”相比乐乐,鹦鹉欢欢倒是显得成熟的多,落到地面上,略带沙哑的朝刘琦打着招呼。
“恩!乐乐!你相公不错!”刘琦将肩膀上的乐乐放到了地面上,轻轻的刮了刮乐乐的鸟头。
“那是!世界上最聪明的鹦鹉,除了我们两个,还有谁?”乐乐听后,非常霸气的回应道。
不过,当刘琦的注意力转移到欢欢身后时,顿时被角雕现在的雄姿所折服。
两只鹦鹉不算尾巴,体长已经超过了一米一,这在鹦鹉的世界里,欢欢和乐乐绝对属于异类,不单单拥有着和人类一样的思维模式,其体格在同类中,已经和自家老板处于同一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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