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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章 犯罪手法和警方鉴识的优劣 (7 / 8)

作者:入夜眠 最后更新:2025/7/5 5:53:50
        而正面墙壁上那扇用来换气的窗户开到最大,充其量也只能容纳一个小孩子进出。

        假设凶手真的是他们4个人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所以,问题果然是出现在死亡时间上吗?

        比如,7点之前把人迷晕后放在空置的游泳池中,然后通过某种手段远程控制出水量,让死者刚好在9点至10点间溺亡。

        而发现尸体的时间又是隔天早上,足够伪造不在场证明了。

        不过,就算水池的水积累到某种程度,继续蓄水也不会发出声响,当天的用水量也是一个问题。

        警方不至于意识不到这一点。

        这个手法倒也不是杀不了人,只是很容易把证据锁定在延迟杀人上。

        不太可取,至少也不应该隐瞒1年的时间。

        嗯……又或者。

        还是以死者提前被迷晕的状态下,凶手将其溺毙的第一场所并不是院子的游泳池,而是别墅的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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