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一种有着太大的不可预测性,尤其这里是北美,捐献的人基本上都是西方人,有白也有黑,只不过白人捐献的比例要大的多。
而黄种人要少的多,而且黄种人又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国家,这个话题有点难以启齿,可这是不争的很严肃的事实。
况且还有一些人,进行常年不断的捐献,有的人本身身体就有缺陷和遗传病,——
即使花大价钱,谁又能保证医生保证的高质量就是高质量?
他可以把一个金发碧眼的流浪汉,毫无责任心的说成一个华人哈佛的高材生。
然而曾昊这些年其实一直在留意这类的事情,国内过来的高材生,据他所知,还真没有人这么做过。
因为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北美的法律问题,是不允许不是本国国籍的人这么慷慨的捐献。
没有取得的华人留学生没有这个资格,取得了的都是精英级别的才俊,怎么可能为了这点小钱做这种事情?
这里面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所以秦小璐假如真要选择第一种,为了防止将来出现要命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国做。
可问题是,现在的秦小璐是真的很忙,赵长安哪里愿意让她无缘无故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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